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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山政协:专题视察出实招
字号:[  ] 发布日期:2018-06-06 信息来源: 联谊报  信息作者: 陈斌国

日前,象山县丹东街道政协联委会组织视察万象社区外围绿化带,针对规划红线内、小区围墙外绿化,住建园林部门、开发商、物业公司“三不管”现象,现场听取物业公司、小区居民呼声,分析研究物业管理等问题,提出意见和办法。

象山县政协委员汪海月、叶维琴介绍,近来屡有群众反映,小区外围边缘绿化带有人建无人管,杂草齐人,设施霉烂,荒芜衰败,严重影响市容市貌。

委员们走访住建园林等部门了解到,红线内绿化带、河道中线规划进小区容积率、绿化比例,属于开发商承担范围。各个小区建设管理情况不同,开发商承担与不承担、园林处接管与未接管情况没有标准。一些居民小区、物业公司认为,围墙外绿化带为公共场所,谁享受谁负责。象山县现有住宅小区138个,其中丹东街道60个,类似 “三不管”情况比较普遍。

委员们在现场查看后,认真分析研究。《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》第21条明确规定:“规划道路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合法建筑外缘开放式场地,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管理,物业服务企业须提供技术基础配合。”

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,委员们建议,由政府部门牵头,协调园林部门、物业公司和开发商,理顺关系、分清边界,落实养护责任;新小区交付验收时,应要求开发商一次性缴清红线内围墙外绿化、设施维护费,转由园林部门托管;老小区外围山边、河边、路边绿化设施,应由园林部门统一接管,物业公司配合,并督促原开发商补缴部分养护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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